中新网1月16日电 据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 ,原副有期月1月16日 ,校长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浙江大学原副校长褚健贪污及故意销毁会计凭证、褚健会计账簿案,审被认定被告人褚健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判处aluminium tin service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徒刑metal paint cans factories会计账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原副有期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校长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褚健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褚健贪污所得财物予以追缴。审被
法院审理查明 ,判处1999年至2002年 ,徒刑被告人褚健利用担任浙江大学工业自动化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 ,原副有期月metal paint cans quotes浙江浙大海纳中控自动化有限公司董事 、校长总经理等职务便利,褚健侵吞、骗取公款共计人民币238.1803万元;2012年下半年,metal paint cans product被告人褚健指使他人销毁浙江中控软件有限公司 、杭州浙大中控自动化公司、浙江大学工业自动化工程研究中心等相关公司单位的会计账册